- 产品特性
室内游泳跳水馆通常考虑灯具的检修维护,一般不在水面上方布置灯具,但水面上方设有专用检修通道的除外。没有电视转播要求的场馆,灯具往往分散布置在水面上方以外的吊顶下,屋架下或墙壁上,有电视转播要求的场馆,灯具一般采用光带式布置,即在两侧池岸上空布置纵向,在两端池岸上空布置横向道。另外还需要在跳台和跳板下设置适量灯具消除跳台和跳板形成的阴影,跳水运动热身池加以重点照明。
应该强调一下,跳水运动项目不应在跳水池上方布置灯具。否则水中将会出现灯的镜像影像,运动员产生光干扰,影响运动员的判断和发挥。
另外由于水介质特有的光学特性,室内游泳跳水馆灯具和布置主要考虑以下问题。
1、眩光控制
由于水介质特有的光学特性,游泳馆场地照明的眩光控制较其它类型场馆更加困难,也显得龙为重要。
通过控制灯具投射角控制水面的射眩光。一般来说,体育馆的灯具投射角不大于60°,泳馆的灯具投射角则要求不大于55°,{zh0}不大于50°.光线入射角越大,水面反射光越多。
跳水运动员的眩光控制措施。跳水运动而言,其场地范围包括从跳台上2米,跳板上5米到水面,即跳水运动员的整个运动轨迹空间。在此空间内,场地灯光均不允许运动员有任何不舒适眩光。
严格控制摄像机的眩光。即不得向主摄像机视野反射静水表面的光,灯具发出的光线也不得直接投向固定摄像机。如不直接照射以固定摄像机为中心的50°扇形区域则更为理想。
严格控制灯具在水中的镜像产生的眩光。有电视转播的游泳跳水馆,比赛大厅空间较高大,场地照明灯具一般采用400W以上的金属卤化物灯具。这些灯具在水中的镜像亮度很高,如果出现在运动员,裁判,摄像机的观众视野内,均会产生眩光,影响比赛和观赛以及转播的质量。